内蒙古到2030年建成并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这一目标的提出,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新型储能技术的应用,将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强大的支持,有望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能源效率的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拥有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随着新型储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该地区的新能源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新型储能技术的成熟度和商业化水平。同时,还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储能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机制,为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内蒙古新型储能总体情况:
发展新型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政策的支持下,内蒙古新型储能发展成效显著。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内蒙古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33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59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五。
到2025年,内蒙古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500万千瓦以上。依托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内蒙古新能源产业发展速度走到了全国前列。
内蒙古是国内重要的锂电材料企业聚集地,远景动力、比亚迪、杉杉股份等企业纷纷落户内蒙古。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企业有23户。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的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包括发展基础、总体要求、重点举措这3个方面的内容。
1、发展基础
方案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包括装机规模扩大、消纳利用水平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效果等。
2、总体要求
提出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优化产业布局、多元化发展和全产业链发展等。同时设定发展目标,包括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倍增,以及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总量的增长。
3、重点举措
包括推动待建在建项目尽早并网、科学有序谋划保障性项目、优先支持市场化项目开发、加速提升跨省跨区外送新能源规模、全面推动新能源区域合作和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等。
内蒙古新能源实施方案的6个举措:
1、推动待建在建项目尽早并网: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速度,确保待建和在建的新能源项目尽早并网。
2、科学有序谋划保障性项目: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规划新能源基地,推进保障性新能源项目的谋划和建设。
3、优先支持市场化项目开发:重点发展新能源制氢产业,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加大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力度。
4、加速提升跨省跨区外送新能源规模:推动国家级新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基地及配套外送通道建设,增加外送新能源的规模和利用效率。
5、全面推动新能源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新能源合作,促进区域间的新能源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6、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构建绿色低碳、灵活可靠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新能源储能等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的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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